劳动者在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采取下列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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