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保密委员会的负责人具体是指涉密办公设备安全保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相关法条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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