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供词一般处于案件调查阶段,自调查机关逮捕嫌疑人之日起两个月内,如发现嫌疑人不应追究责任,将撤销案件,完全好。但案件复杂,期满不能结束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