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终止符合非劳动者自身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劳动者作为失业人员,可以依法领取失业救济金。另外两个条件是用人单位和本人在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救济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不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