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上诉的案件进行立案及审理的期限如下:如果是行政案件,立案的期限是七日内;一审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内,但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则是四十五日内。如果案件是民事案件,立案的期限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与行政案件相同,但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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