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诉讼标的为9万元的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会对于1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50元的开庭费用;超过一万元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诉讼金额的2.5%来收取,即9万元的2.5%。

相关法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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