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案件从逮捕到起诉通常需要大约两到三个月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嫌疑人后的调查和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决定监机关和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