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强制戒毒的,应当在隔离戒毒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定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24小时内通知被决定人家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派出所。

相关法条

《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所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提供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查清其身份后通知。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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