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律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类型,包括:警告、通知和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暂时扣留许可证,降低资质等级;限制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关闭、限制就业。也就是说,除限制个人自由和吊销营业执照外,只能设定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