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当事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被告下落不明的,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先进行调解;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的,允许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