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注意事项有: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应当场制作《搜查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