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私下作出赔偿后,应当写收据:第一部分:标题应当写在文本中间,字体稍大;文本:收到的钱数量、物品类型、规格等。;尾部:签字一般需要写个人或单位的名称,签署具体日期,一般需要加盖公章。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