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房子降价了,买方一般不能后悔,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依法成立的房屋销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按照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除非双方同意或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否则一方不能暂时后悔。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