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居民装修导致漏水物业一般不负责,但可要求物业与社区协商。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偿;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质量问题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承认质量问题,委托专业评估机构确定责任主体。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