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被公证过的,不需要撤销,只要债务人偿还了债务之后,由债权人出具一份债务已经偿还的凭证即可,但是如果公证书的内容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和事实不符的,则公证机构应当撤销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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