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可以提前履行,但是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其债务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债权人有权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费用的,则该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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