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没带安全带的扣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的规定,驾驶人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扣2分。

相关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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