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拘留至少1天,最长15天。公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限制个人自由的处罚措施,期限在1天以上,期限在15天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个人自由的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之一。
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是公安拘留。由于是严厉的行政处罚,法律对此处罚也很严格。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公安拘留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