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罪的主要要素是一般的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其中,14岁以上、16岁以上的自然人故意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8岁以下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只能构成法定量刑情节。
(2)主观要素的犯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他的行为会导致损害他人的健康,并希望或允许这种结果发生。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不一定有明确的理解和追求他的伤害行为能给受害者造成什么程度的伤害。无论结果的程度如何,都在其主观犯罪意图之内,因此,一般可以根据实际伤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