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量特别大;

(2)盗窃珍贵文物的严重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大量。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巨额。

3.个人盗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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