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挑衅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3)强迫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制造麻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收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为挑衅和故意伤害犯罪的目的是绝对不同的,挑衅行为不会转化为故意伤害,而是在挑衅过程中,如果有人受伤,就像这种情况同时违反了我国刑法的两种法律制度,属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