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检查费、检查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
2.残疾赔偿。
3.死亡赔偿金。
4.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5.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而继续误工,则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固定残疾日前一天。
6.住院食品补贴和营养费。住院食品补贴和营养费的补偿标准为: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食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