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按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规定收取诉讼费;
2.诉讼费用按下列标准缴纳:
(1)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格,财产案件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缴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缴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缴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
8.超过500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