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是指夫妻结婚后至一方死亡或离婚前的期限。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在夫妻存续期间处分财产的,应当经配偶同意。《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范围,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政策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