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
2.《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母抚养继子女的义务:继父或继母与受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4.祖父母。《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祖父母抚养孙子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