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有赡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中国的法律赡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完全履行或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向未成年人支付的费用。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支付。
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增加或者减少上述比例。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财产折扣子女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