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身份权。它也是一种基于夫妻离婚的父母的身份权。这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
3.离婚后,对于不直接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母来说,只是改变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4.离婚后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律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也有探视子女的法律权利,不能因离婚而消除。
《民法典》对探视权的有关详细规定是基于确保单亲家庭儿童的健康和安全成长,一切都是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