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解决不支付赡养费的问题有:一是夫妻协商,二是向法院起诉。这是两种主要方式。
此外,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