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金额时,一般按照以下三个标准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儿童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金额,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增加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