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妥善解决。夫妻双方生育的子女,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一般来说,抚养费由他们承担一半。对于获得监护权的一方,他们还应承担生活照顾义务,另一方可以投资。一般来说,他们的收入在20%-30%之间,收入更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