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和意外伤害保险可以重复赔偿;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抄袭造成人身伤害的,符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约定的意外伤害或死亡。对于交通事故,受害人是侵权的法律关系;对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商业保险民法的典律关系。也就是说,由于法律关系的不同,不存在只能得到其中一个的情况。根据《中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因第三人造成人身保险合同伤害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保险人无权追偿第三方。综上所述,也就是说,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得到赔偿后仍有权要求保险人赔偿,因此两者都可以同时得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