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起诉时效一般在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三年内。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也会存在,如权利人的请求、义务人的同意、诉讼或仲裁等。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发生后,已经过去的时效期属于无效。在中断原因存在期间,不进行时效。当中断原因终止时,应重新计算时效期。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