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只更换不退款的规定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和商家协商退款。如果谈判失败,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商品时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卖方赔偿后,卖方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卖方追偿生产者或其他卖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