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合同纠纷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枯萎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仲裁是指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和解决的方式。
4.诉讼。诉讼是指当事人没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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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