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干预肇事者本人的其他加害行为,即交通肇事后单纯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

3.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调查,将被害人从事故现场隐藏或遗弃,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4.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跑,在逃跑过程中介入肇事者的伤害行为,如拖着伤者故意逃跑,受害人进入水中,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应认定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肇事者应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和交通事故罪并处。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逃逸已成为故意杀人罪的组成部分,因此不应再作为前一次交通事故罪的加重,否则将违反禁止重复评价一种行为的原则。中国保险公司在理赔车辆损坏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保险规定积极处理。有毒驾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积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并要求有关肇事者赔偿车辆损坏。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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