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要素。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和国家枪支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行严格控制,包括公务枪支、民用枪支、公务枪支和民用枪支的范围和使用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租。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对枪支的正常管理制度,而且使枪支流散社会,造成隐患,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保障,危及未指定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枪支,包括公务枪支和民用枪支。
2.客观要素。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这里的枪。包括官方枪支和民用枪支。客观上,由于主体的不同,本罪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配备官方枪支人员或单位依法非法出租枪支。二是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所谓非法出租枪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收取租金,在一段时间内将官方枪支或民用枪支出租给他人或单位的行为。所谓非法出借枪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规定,在一段时间内将官方枪支或民用枪支免费借给他人或单位的行为。
这种犯罪是一种选择性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非法租赁或非法贷款行为之一,就可以构成这种犯罪。但是,如果行为人不仅实施了非法租赁枪支的行为,而且实施了非法借用枪支的行为,只构成一种犯罪,不实施多种犯罪并罚。此外,由于犯罪主体的不同,犯罪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依法配备公务枪支的人员或者单位,只要实施非法租赁。公务枪支的行为之一,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依法配备民用枪支的人员和单位,实行非法租赁。借用民用枪支后,还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造成一定后果,但后果不严重,不构成犯罪,只能按照相应的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本法没有明确规定这里的*严重后果。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主要是指使用租赁造成民用枪支的损失。非法、犯罪活动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在实践中,如果枪支非法赠送给他人,根据立法精神,应认定为非法贷款枪支,因为行为人永久免费向他人提供枪支。
3.主要要素。犯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即依法配备枪支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育机关、人民法院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负责案件调查任务的检察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实需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枪支。国家重要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全职监护人员。在执行监护任务时确实需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枪支。以下单位可配备民用枪支:
(1)经省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的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射击场可以配备射击枪;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配备猎枪;
(3)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可配备猎枪.麻醉注射枪。猎人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猎区和牧区由省人民政府划定。
4.主观要素。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禁止出租。出借枪支和弹药,故意出租。借给他人。中国法律对枪支的使用和管理有明确规定。不符合持枪资格的,不得擅自持有枪支。能持枪的,不得非法出借枪支。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确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