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主体为16岁以上的自然人。
2.客体交通事故犯罪侵犯的对象是交通安全交通,是指铁路、公路、水、空中交通与某些交通工具和交通设备有关。这种交通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一旦发生事故,将危及未指明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3.主观方面:过失的主观要素主观表现为日常生活中的过失。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应保持积极的态度,而不是逃避责任。盲目逃避责任不利于自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了解肇事逃逸的危害和严重后果。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