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肇事者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15日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

(六)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

(七)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严重交通堵塞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之一的,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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