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逃逸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因逃逸者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解释》规定,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全部或负事故;
(2)死亡3人以上,事故责任相同;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
此外,交通事故造成1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
(1)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无驾驶资格驾驶;
(3)由安全装置不完整或安全部件故障的机动车辆驾驶;
(4)驾驶无证或报废的机动车。
综上所述,肇事逃逸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事情,但对于调查责任,一般只事人而不是坐在车上的乘客,所以执法人员必须按照程序处理,属于谁的责任必须确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