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半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证据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不能确定,其目的是逃避、逃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证据、不能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司机可能没有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司机应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不等。如果车辆投保了第三方责任险,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有义务在赔偿时先付款。但是,如果车辆逃逸,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辆将主要承担全部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无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