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薪标准计算。工作延误时间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不能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情况确定。
1.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
2.实际住院天数加医嘱休息时间,或司法鉴定机构确定休息时间。
3.有固定收入的,用人单位应当出具因交通事故误工减收的证明,或者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
4.无固定收入定收入,则需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些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