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提交的材料包括:受害人有单位的,单位出具证明,规定受害人的正常工资金额、交通事故请假天数和扣发工资金额;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纳税证明;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受害人近一年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