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作的车祸误工费属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的赔偿范围。没有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些劳动,其收入可以维持其正常生活,包括承包经营者、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民工(散工、短工、临时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