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侵犯了受害人的生命权,因此应当承担民事赔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为:
1.丧葬费=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员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被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抚养期。
3.死亡赔偿=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4.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停车损失费等。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