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中,离婚后是否返还彩礼已成为焦点之一。人民法院只支持按照下列情况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第三,婚前付款,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