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承人。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百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支持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百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3)受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是为了避免遗产引起的经济纠纷。一般来说,继承顺序由配偶、子女到父母。如果其他近亲想继承,他们应该考虑实际情况或有效的遗嘱继承。更多问题可以咨询并回答。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