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是指夫妻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生产经营需要的债务。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仅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为维护离婚夫妇的合法权益,补充了有关规定,避免利用婚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欺诈财产,并对债务承担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