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先协商,这种事故是指没有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不大,只要事故双方无异议,不需要报警,就可以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协商。
(1)能够快速处理的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元。
2.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
3.事故当事人为车辆购买保险。
4.事故当事人愿意在同一地点定损。
5.事故车可以启动。
(2)以下情况不得私下进行。请记住。
1.车辆无牌照。
2.驾驶员无驾驶证。
3.涉嫌酒后驾车的上述三种情况必须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处理。
(3)快速处理小事故的赔偿过程。
1.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辆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志,防止后车碰撞,确保车内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2.设置警示标志后,应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注: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需要报警等待交警确定责任。)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并确定各自的责任,则可以进行下一个快速处理过程。
3.下一步是拍照和收集证据。照片需要一张全景照片,可以解释事故发生地点和几张车辆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以及一张可以解释事故现场情况的照片(包括道路上的刹车痕迹、道路标志等),最好拍摄司机和车辆的照片。这不仅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证据,也是为了避免其他车主在移动汽车后作弊。(注:您也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等待保险人员到现场拍照和收集证据,通常需要一段时间。对于一些小事故,保险公司有时不在场,只到事故处理中心。
4.拍照后,我们必须检查对方的驾照和车辆程序,包括:车牌、年检、驾驶簿和强制保险。检查上述信息后,您可以移动车辆,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继续打开双闪光灯。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5.完成上述步骤后,双方可以打电话给被保险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损失。保险公司主的报告号码,然后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
6.事故双方可以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确定损失,交警将确定事故责任的所有权。损坏确定后,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责任提前支付维修费用。车辆送去维修,维修后,车主可以持有相关文件到保险公司索赔。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方面责任事故需要确定损失并向全责任保险公司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可以向任何保险公司索赔。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