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1个以上50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程序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登记;

3、核准登记工商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法定文件后,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并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的决定。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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