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丧葬费、住宿费、工作损失等合理费用。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赔偿项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